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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ATA签证分支会:
近日,财政部、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了《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》(财综〔2013〕67号,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。《通知》规定,自2013年8月1日起,取消和免征包括ATA单证册收费在内的3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。根据《通知》精神,结合我会ATA工作实际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. 请各ATA签证机构自8月1日起取消ATA单证册收费,
并做好取消ATA收费的宣传工作,继续加大ATA单证册的宣传推广力度,不断提高服务质量,提升ATA单证册的社会影响力,使政府惠民政策落到实处。
2.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,8月1日起取消ATA单证册保
险费收费,有关控制开展业务风险的保险机制另行制定。现行的ATA担保机制不变。
3. 取消ATA单证册收费后,总会对授权签证机构经费支
持政策不变。
4. 各签证机构于8月1日前办理的ATA单证册手续费应全额上缴中央财政,ATA单证册保险费全额上缴总会。
特此通知。
2013年7月19日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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